鸡兔同笼,是古代著名典型趣题之一,大约在1500年前,《孙子算经》中就记载了这个有趣的问题。
背景
鸡兔同笼是古代的数学名题之一。 大约在1500年前,《孙子算经》中就记载了这个有趣的问题。
书中是这样叙述的: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这四句话的意思是:
有若干只鸡兔同在一个笼子里,从上面数,有35个头,从下面数,有94只脚。问笼中各有多少只鸡和兔?
这一问题的本质是一种二元方程。如果教学方法得当,可以让小学生初步地理解未知数和方程等概念,并锻炼从应用问题中抽象出数的能力。一般在小学四到六年级时,配合一元一次方程等内容教授。
同一本书中还有一道变题:
今有兽,六首四足;禽,四首二足,上有七十六首,下有四十六足。问:禽、兽各几何?答曰:八兽、七禽。
题设条件包括了不同数量的头和不同数量的足。
方法
1、古法
《孙子算经》的作者为本题提出了两种解法:
术曰:上置三十五头,下置九十四足。半其足,得四十七,以少减多,再命之,上三除下四,上五除下七,下有一除上三,下有二除上五,即得。
又术曰:上置头,下置足,半其足,以头除足,以足除头,即得。
所谓的“上置”,“下置”指的是将数字按照上下两行摆在筹算盘上。在算筹盘第一行摆上数字三十五,第二行摆上数字九十四,将脚数除以二,此时第一行是三十五,第二行是四十七。用较小的头数减去较多的半脚数,四十减去三十(上三除下四),七减去五(上五除下七)。此时下行是十二,三十五减十二(下一除上三,下二除上五)得二十三。此时第一行剩下的算筹就是鸡的数目,第二行的算筹就是兔的数目。
另一种更简单的描述方法是:在第一行摆好三十五,第二行摆好九十四,将脚数除以2,用头数去减半脚数,用剩下的数(我们现在知道这是兔数)减去头数。这样第一行剩下的是鸡数,第二行剩下兔数。
至于头多于一个的“禽兽问题”,“孙子”给出的解法如下:
术曰:倍足以减首,余半之,即兽;以四乘兽,减足,余半之,即禽。
将脚数乘以两倍(此时禽脚与禽头的系数恰好相同),头数减去两倍脚数,除以二,得到兽的只数(八只),兽的只数乘以四(求出兽的脚数),总脚数减去兽的脚数再除以二,得到禽的只数。
如果对照下面的二元方程就会发现,古法相当于是只在操作方程等号的右半边,并没有详细说明操作的系数代表什么。于是也只有“心开者”才能触之即悟了。
2、本质解法
本题的推广“禽和兽问题”就是一般的二元线性方程(二元一次方程)。
3、表象解法
由于小学数学课程标准所限,向小学生使用二元方程解释该题的解法会遇到大量困难。所以需要准备一些只涉及问题表象的解法。所有表象解法都与该问题的本质有着一定的联系。
以下所有解法以古题所涉数字(头之和为35,脚之和为94,鸡有1个头2只脚,兔有1个头4只脚)为例。
4、猜测法
因为“鸡数”和“兔数”具有整数性质,可以选择把所有可能的整数组合列出,对照获得正确答案。
5、假设法
通过上文的列表法也可以让孩子直观地发现右边的规律。即“每减去一只兔子,增加一只鸡,总脚数就会减少两只”。反之亦然。
根据这个规律:
假设全是鸡:2 (只脚/只动物)× 35(只动物) = 70 (只脚)(严格按照量纲一致原则标注就如上所示。小学阶段只要求标出只,以下按此操作。),鸡脚比总脚数少:94 - 70 = 24 (只)。兔子比鸡多的脚数:4 - 2 = 2(只),兔子的只数:24 ÷ 2 = 12 (只)鸡的只数:35 - 12 = 23(只)。
假设全是兔子:4 × 35 = 140(只),兔子脚比总数多:140 - 94 = 46(只),兔子比鸡多的脚数:4 - 2 = 2(只),鸡的只数:46 ÷ 2 = 23(只),兔子的只数:35 - 23 = 12(只)
假设法的本质是设鸡数或兔数为x,脚数为y,从而有以下关系:
6、鸡翅法
鸡有两翅两腿,因此笼内翅腿总数为35×4=140只,其中有腿94只,则有翅140−94=46。
故鸡有46÷2=23只,兔有35−23=12只。
7、抬腿法
所有抬腿法的本质都是将二元方程的某种解法编成利于小学生理解的故事加以讲述。
方程
公式
解题思路
理解
古代《孙子算经》共三卷,成书大约在公元5世纪。这本书浅显易懂,有许多有趣的算术题,比如“鸡兔同笼”问题: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题目中给出雉兔共有35只,如果把兔子的两只前脚用绳子捆起来,看作是一只脚,两只后脚也用绳子捆起来,看作是一只脚,那么,兔子就成了2只脚,即把兔子都先当作两只脚的 鸡。鸡兔总的脚数是35×2=70(只),比题中所说的94只要少94-70=24(只)。
松开一只兔子脚上的绳子,总的脚数就会增加2只,即70+2=72(只),再松开一只兔子脚上的绳子,总的脚数又增加2,2,2,2……,一直继续下去,直至增加24,因此兔子数:24÷2=12(只),从而鸡有35-12=23(只)。
我们来总结一下这道题的解题思路:如果先假设它们全是鸡,于是根据鸡兔的总数就可以算出在假设下共有几只脚,把这样得到的脚数与题中给出的脚数相比较,看看差多少,每差2只脚就说明有1只兔,将所差的脚数除以2,就可以算出共有多少只兔。概括起来,解鸡兔同笼题的基本关系式是:兔数=(实际脚数-每只鸡脚数×鸡兔总数)÷(每只兔子脚数-每只鸡脚数)。类似地,也可以假设全是兔子。
思路
"鸡兔同笼"是一类有名的古算题。最早出现于《孙子算经》中。许多小学算术应用题都可以转化成这类问题,或者用解它的典型解法--"假设法"来求解。因此很有必要学会它的解法和思路。
例1有若干只鸡和兔子,它们共有88个头,244只脚,鸡和兔各有多少只
解:我们设想,每只鸡都是"金鸡独立",一只脚站着;而每只兔子都用两条后腿,像人一样用两只脚站着,地面上出现脚的总数的一半,也就是244÷2=122(只)
在122这个数里,鸡的头数算了一次,兔子的头数相当于算了两次。因此从122减去总头数88,剩下的就是兔子头数122-88=34(只),
有34只兔子,当然鸡就有54只。
答:有兔子34只,鸡54只。
上面的计算,可以归结为下面算式:
总脚数÷2-总头数=兔子数. 总头数-兔子数=鸡数
上面的解法是《孙子算经》中记载的。做一次除法和一次减法,马上能求出兔子数,多简单。能够这样算,主要利用了兔和鸡的脚数分别是4和2,4又是2的2倍.可是,当其他问题转化成这类问题时,"脚数"就不一定是4和2,上面的计算方法就行不通。因此,我们对这类问题给出一种一般解法.
如果设想88只都是兔子,那么就有4×88只脚,比244只脚多了88×4-244=108(只)
每只鸡比兔子少(4-2)只脚,所以共有鸡(88×4-244)÷(4-2)= 54(只).
说明我们设想的88只"兔子"中,有54只不是兔子。而是鸡.因此可以列出公式
鸡数=(兔脚数×总头数-总脚数)÷(兔脚数-鸡脚数).
当然,我们也可以设想88只都是"鸡",那么共有脚2×88=176(只),比244只脚少了244-176=68(只)。
每只鸡比每只兔子少(4-2)只脚,68÷2=34(只)
说明设想中的"鸡",有34只是兔子,也可以列出公式
兔数=(总脚数-鸡脚数×总头数)÷(兔脚数-鸡脚数)。
上面两个公式不必都用,用其中一个算出兔数或鸡数,再用总头数去减,就知道另一个数。
假设全是鸡,或者全是兔,通常用这样的思路求解,称为"假设法"。
例题
例2:“脚”数不是整数的情况:红铅笔每支0.19元,蓝铅笔每支0.11元,两种铅笔共买了16支,花了2.80元。问红,蓝铅笔各买几支?
解:以"分"作为钱的单位.我们设想,一种"鸡"有11只脚,一种"兔子"有19只脚,它们共有16个头,280只脚。
已经把买铅笔问题,转化成"鸡兔同笼"问题了.利用上面算兔数公式,就有
蓝笔数=(19×16-280)÷(19-11)
=24÷8
=3(支).
红笔数=16-3=13(支).
甚至不用特意将分数转化成整数,公式也成立:
蓝笔数=(0.19×16-2.8)÷(0.19-0.11)
=0.24÷0.08
=3(支)
答:买了13支红铅笔和3支蓝铅笔。
对于这类问题的计算,常常可以利用已知脚数的特殊性.例2中的"脚数"19与11之和是30.我们也可以设想16只中,8只是"兔子",8只是"鸡",根据这一设想,脚数是
8×(11+19)=240(支)
比280少40.
40÷(19-11)=5(支)
就知道设想中的8只"鸡"应少5只,也就是"鸡"(蓝铅笔)数是3.
30×8比19×16或11×16要容易计算些。利用已知数的特殊性,靠心算来完成计算.
实际上,可以任意设想一个方便的兔数或鸡数。例如,设想16只中,"兔数"为10,"鸡数"为6,就有脚数
19×10+11×6=256.
比280少24.
24÷(19-11)=3,
就知道设想6只"鸡",要少3只
例3:“脚”数不是整数的情况之2:一份稿件,甲单独打字需6小时完成.乙单独打字需10小时完成,甲单独打若干小时后,因有事由乙接着打完,共用了7小时. 甲打字用了多少小时?
解:我们把这份稿件平均分成30份(30是6和10的最小公倍数),甲每小时打30÷6=5(份/小时),乙每小时打30÷10=3(份/小时).
把甲打字的时间看成"兔"的头数,乙打字的时间看成"鸡"的头数,总头数是7."兔"的脚数是5,"鸡"的脚数是3,总脚数是30,就把问题转化成"鸡兔同笼"问题了.
根据前面的公式
"兔"数=(30-3×7)÷(5-3)
=4.5,
"鸡"数=7-4.5
=2.5
也就是甲打字用了4.5小时,乙打字用了2.5小时。
答:甲打字用了4小时30分.
例4:未知量看起来很多的情况:1998年时,父母年龄(整数)和是78岁,兄弟的年龄和是17岁。四年后(2002年)父的年龄是弟的年龄的4倍,母的年龄是兄的年龄的3倍.那么当父的年龄是兄的年龄的3倍时,是公元哪一年?
解:4年后,两人年龄和都要加8.此时兄弟年龄之和是17+8=25,父母年龄之和是78+8=86。我们可以把兄的年龄看作"鸡"头数,弟的年龄看作"兔"头数。25是"总头数",86是"总脚数"。根据公式,兄的年龄是
(25×4-86)÷(4-3)=14(岁).
1998年,兄年龄是
14-4=10(岁).
父年龄是
(25-14)×4-4=40(岁).
因此,当父的年龄是兄的年龄的3倍时,兄的年龄是
(40-10)÷(3-1)=15(岁).
这是2003年。
答:公元2003年时,父年龄是兄年龄的3倍.
例5:动物数多于两种,特征值不止一种的情况:蜘蛛有8条腿,蜻蜓有6条腿和2对翅膀,蝉有6条腿和1对翅膀。这三种小虫共18只,有118条腿和20对翅膀.每种小虫各几只?
解:因为蜻蜓和蝉都有6条腿,所以从腿的数目来考虑,可以把小虫分成"8条腿"与"6条腿"两种。利用公式就可以算出8条腿的
蜘蛛数=(118-6×18)÷(8-6)
=5(只).
因此就知道6条腿的小虫共
18-5=13(只).
也就是蜻蜓和蝉共有13只,它们共有20对翅膀。再利用一次公式
蝉数=(13×2-20)÷(2-1)=6(只).
因此蜻蜓数是13-6=7(只).
答:有5只蜘蛛,7只蜻蜓,6只蝉。
例6:有常量干扰的情况:某次数学考试考五道题,全班52人参加,共做对181道题,已知每人至少做对1道题,做对1道的有7人,5道全对的有6人,做对2道和3道的人数一样多,那么做对4道的人数有多少人?
解:对2道,3道,4道题的人共有
52-7-6=39(人).
他们共做对
181-1×7-5×6=144(道).
由于对2道和3道题的人数一样多,我们就可以把他们看作是对2.5道题的人((2+3)÷2=2.5).这样
兔脚数=4,鸡脚数=2.5,
总脚数=144,总头数=39.
对4道题的有
(144-2.5×39)÷(4-2.5)=31(人).
答:做对4道题的有31人。
例7:脚数不是正数的情况:某次数学竞赛共有10题,答对加4分,答错或不答扣2分。一位同学得了4分,请问这位同学答对几题?
解:即使”脚“的数量不是正数,公式仍然可用。
对题数目:
(4-(-2)×10)/(4-(-2))=4(题)
以例1为例 有若干只鸡和兔子,它们共有88个头,244只脚,鸡和兔各有多少只?
以简单的X方程计算的话,我们一般用设大数为X,那么也就是设兔为X,那么鸡的只数就是总数减去鸡的只数,即(88-X)只。
解:设兔为X只。则鸡为(88-X)只。
4X+2×(88-X)=244
上列的方程解释为:兔子的脚数加上鸡的脚数,就是共有的脚数。4X就是兔子的脚数,2×(88-X)就是鸡的脚数。
4X+2×88-2X=244
2X+176=244
2X+176-176=244-176
2X=68
2X÷2=68÷2
X=34
即兔子为34只,总数是88只,则鸡:88-34=54只。
答:兔子有34只,鸡有5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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